一、癲病發作的急救
大發作可發生窒息或吸入性肺炎。偶可發骨折、跌傷。癲病持續狀態如不及時控制,可引起腦水腫、酸中毒及電解質紊亂而致死。
臨床上癲病的診斷一旦確立,不管是否發現病因治療的指標,均應及時進行藥物治療以控制發作。由于抗癲病藥物的治療應用時間較長,服用過程中可能發生一些毒副反應 ,常需配合定期的臨床和實驗室檢查。癲病的藥物治療對控制本病的發作至關重要,治療及時得當,可使90%以上的病例取得良好效果。臨床上進行癲病藥物治療時,總的原則是:使用優先少的藥物和優先小的藥物劑量能完全控制癲病發作,同時在應用藥物過程中又不產生明顯的毒副反應。
二、癲病持續狀態的急救
1、一般措施:使發作的患者去枕仰臥或側臥,解開身上束縛的衣物,如領帶等。刺激或點壓人中、合谷、足三里、涌泉等穴位。勿強行約束病人抖動的肢體,以免造成傷害如骨折、軟組織傷等。
2、 保持呼吸道通暢:應使患者頭偏向一邊,利于分泌物流出,以免誤吸。如有假牙,應及時取出。對于持續昏迷者 ,應給予口咽管通氣,必要時行氣管切開術,勤吸痰。如發現換氣不足 , 及時給予人工通氣。
3、 抗癲病藥物的應用:首選安定10~20mg 靜脈注射,速度不超過2mg/min 。復發者可在半小時后重復使用,或給予100 ~ 200 mg溶于 5 % 葡萄糖液中于12小時內緩慢靜脈滴注。無效者可改用苯妥英鈉針劑 10 ~ 20 mg/ kg 稀釋于生理鹽水中作靜脈注射,其速度不快于50mg/ min。若仍無效,可選用異戊巴比妥鈉 0.15g溶解于注射用水10mL作靜脈注射 ,其速度不超過 0.11g/min。兒童劑量1歲為 0.11g、5 歲為 0.12g。還可用10%水合氯醛 20~30mL( 兒童0.15mL/ kg)保留灌腸。
4、積極處理并發癥:高熱時可行物理降溫,并及時糾正酸堿平衡和電解質紊亂。有腦水腫時應給予甘露醇,還需防治肺部感染。對癥狀性癲病需針對病因作相應處理。抽搐停止后,可給苯巴比妥0.12g肌內注 ,8~12小時1次維持控制,清醒后改口服抗癲病藥物。
另外,需指出的是癲病患者應有良好的生活規律和飲食習慣,避免過度疲勞、睡眠不足和情感沖動,須戒除煙酒,不食辛辣食物。提倡適當的體力和腦力活動,避免參加危險性工作和活動,如攀高、游泳、駕駛、爐火旁和高壓電機旁工作。解除精神負擔,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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